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关于发布《江苏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》的公告

关于发布《江苏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》的公告

苏地税规〔2011〕16号
2011-12-31

关于发布《江苏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》的公告

【发布文号】苏地税规〔2011〕16 号

【成文日期】2011-12-31

【是否有效】全文有效
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2011年第75号)的规定,对《江苏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》(苏地税发〔2007〕106号)进行了修订,现将修订后的《江苏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》予以公告。

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〈江苏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苏地税发〔2007〕106号)、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下发<车船税纳税申报明细表>(电子表式)的通知》(苏地税发〔2007〕141号)同时废止。

附件: 江苏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

江苏省地方税务局
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

立即登录